1.国内起止往返国际经济舱机票和燃油附加费;
2.签证费,若客人签证自理,退 800 元/人;
3.全程欧洲甄选 10 晚 4 星酒店+1 晚峡湾特色酒店-不挂星(酒店双人标准间住宿(含酒店内欧陆式团队早餐)+1 晚可莱佩达--卡尔斯港 DFDS 夜游轮 2 人内舱
4.全程 20 顿正餐:17 顿中餐(餐前茶水+6 菜 1 汤+饭后水果)+1 顿瑞典肉丸餐+1 顿丹麦脆皮猪排餐+1 顿邮轮自助餐(自由活动不含餐)不含餐部分,敬请客人自理;如遇退餐,8欧元/人/餐;
5.全程豪华游览大巴及专业司机;
6.中文优秀本地领队服务;
7.门票或景点: 斯德哥尔摩市政厅,岩石教堂;瓦萨沉船博物馆;松恩峡湾游船;塔林到赫尔辛基船票,特拉凯城堡、皇家空军博物馆、卡尔玛城堡、新蒙克博物馆
8.所有自费项目均为打包出售价格,一旦售出,费用即产生,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,恕不退款;
9. 保险:境外意外保险(最高限额人民币 30 万) +境外紧急救援险(最高限额人民币 30 万);我们包含的团队保险,承保年龄是 28 天到 85 岁;75 岁及以上的客人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额为人民币 3 万;
10、境外司机和领队服务费:1500 元/人;
11、酒店税 2-6 欧/人/天。
12、2 人/台 wifi
1、护照费,以及签证录指纹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;
2、团费报价以双人间核算,欢迎您结伴参加。若单数报名,须酌收全程单人间差价 8600 元/人(补单人间差价所入住房型为单人间,若要求入住大床房或者标间,则需要另补费用)。我们会协助安排您与同性团友拼房,若能顺利调整,则免收单人间差价;
3、 为遵守欧洲消防法规,满 6 岁孩童须占床,6 岁以下可不占床;欧式建筑房间大小不一,倘若部分标间获酒店善意升级,非本司所能掌控,亦无区别待遇,敬请您谅解;
4、 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饮料、烟酒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;
5、行李海关课税,超重行李托运费、管理费;
6、 行程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,如特殊门票、游船(轮)、缆车、地铁票等费用;
7、 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大风、大雾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(如天灾、战争、罢工等)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,一切超出费用(如在外延期签证费、住、食及交通费、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)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。
8、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。
9、自由活动相关费用不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