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游览顺序的权利;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2、收客前请来电咨询确认,旅游期间对我社接待质量未提出疑议,我社视为满意,我社每批客人均会填写意见单
3、具备门票优惠政策的游客请带好有效证件,我社只退还门票折扣差价,当时未出示证件的,我社不负任何责任。我社不负任何责任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失和伤害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4、如临时取消出行计划,需补机票损失,车位损失费300元/人。
5、儿童结算只含餐费、往返旅游车费(不含景区环保车),产生其他费用自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