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交通:成都起止及境外段经济舱机票(含税),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、退票、改票、改期。(不含航空公司 临时新增的燃油附加费);
2、车费:乌兹别克斯坦+塔吉克斯坦+土库曼斯坦+哈萨克斯坦+吉尔吉斯斯坦,境内旅游巴士,根据人数安排车型,每人一正座 ;其中塔吉克境内根据路况换乘当地小车,土库曼境内达沙古兹-达瓦札-阿什哈巴德换乘越野车。
3、酒店:境内外全程四星舒适酒店,2 人一标间不含单房差;
4、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及区间车费用(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);
5、用餐:酒店含早不用不退,行程所列正餐及当地特色餐(因个人原因不用不退费);
6、导游:全程中文陪同;境外专业司机和中文导游;
7、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,旅游意外险;
1、吉尔吉斯斯坦电子签、土库曼斯坦邀请函+落地签+核酸费用合计 2800 元/人,司导服务费 1200 元/人
2、哈萨克斯坦免签,塔吉克斯坦(55 岁以上免签,55 岁以下签证费 750 元)及乌兹别克斯坦(55 岁以上免签,55 岁以下签证费 550 元)
3、进入某些境外的景点照相机、摄像机的需支付的携带费用(以当地实际收费为准)
4、因交通延误、战争、政变、罢工、自然灾害飞机故障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;
5、酒店内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传真、收费电视、饮品、烟酒等个人消费(或酒店内标明须自理的费用)。
6、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其他一切费用;
7、旅游者因违游览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8、如要求单住则补足单房差
9、不含行李物品保管费及托运行李超重费;